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优秀科技论文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25 16:45:00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优秀科技论文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川科协发〔2017〕119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协年会拟于2017年12月下旬在乐山举办,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年会将开展优秀科技论文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论文
1. 论文范围。科技论文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技术经济和科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学术文章。论文的作者应为四川省科协系统所属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园区)科协会员,各级科协组织及联系的科技工作者近1年内(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创作的科技论文。
2. 论文类别。(1)基础研究论文。基础研究论文应为在基础研究领域对所在学科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能够开拓和引领学科发展的论文。(2)应用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应为在应用研究领域具有巨大应用价值、能够引导所在学科工程与技术发展的论文。(3)综述类论文。综述类论文应反映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情报学价值。
3. 论文要求。科技论文应主题突出,具有创新性、理论性和前瞻性。论文内容应立题明确、技术性强、资料可靠;论据充分、结论正确、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文理通顺、图表清晰、计量标准、参阅文献详尽,文本格式规范,不超过6000字。
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项目范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业,且已在实践中应用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项目。参评项目应为省科协系统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园区)科协主持或参与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实施地域应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2. 项目要求。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具有国内先进以上的水平;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作用明显;符合绿色发展要求;在服务科技创新、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利转化实施等方面示范效应突出。
三、申报与推荐
1. 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征集采取申报推荐制的方法进行。
2.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有关单位(个人)积极申报。有关单位(个人)按通知要求向相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市(州)科协提交申报材料。
3. 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推荐渠道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州)科协。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和其他单位自行申报。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州)科协择优向省科协推荐参评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州)科协推荐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4.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应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推荐资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到省科协学会部。
四、评选方式
省科协设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聘请首席科学家为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负责对征集的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评选。共评选出优秀科技论文50篇、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0个。
五、奖项设置
1. 对优秀科技论文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优秀证书并给予经费奖补。对评选出的一等奖论文(项目)将在四川省科协年会开幕式上颁奖。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择优在年会上展示。
2. 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30个,在省级学会和市(州)科协中进行评选并颁发证书。
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四川省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杨 炼 李蔓君
联系电话:18081182135 18008057987
电子邮箱:178602111@qq.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0月23日